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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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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1 23: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临时电

网上一些关于临时电的信息, 供参考.
(Disclaimer: 以下内容均转载自其他网站,本人尚未仔细阅读,对任何错误不承担法律和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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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面贴了从论坛上找到的相关说法。
我就想到他们会这样做,哎,真烦心。不知道我们到底有没有法律,有没有人执行法律


关于临时电请看
对照临时电的规定,可以看出物业收取临时电电费就是擅自向外转供电的,按理说是违法的。何况没有改正式电的原因多时是因为开发商没有交钱,即便是别的什么客观原因,也不应该由业主承担。发改委对华盛家园临时电电费维权的答复就是:关于业主欠交的临时用电电费一事,因为华盛开发商没有到场,具体情况不很清楚,但从业主反映的情况和其他小区类似情况看,正式电改造前的临时用电电费应由开发商承担,物业不能将开发商的亏损转嫁给业主,建委、发改委领导要求华盛物业必须找开发商核实相关情况,把问题搞清楚,不能糊里糊涂收费。
这不是钱多钱少的事情,可总不能不该交的钱交了还要说我就是该交吧。

临时电的规定:
1)【电力工业部《供电营业规则》第二章第十二条,1996年10月8日】规定如下:
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注:临时电源从法规上未说明“可以用于生活用电”,所以开发商交房时不提供双路供电的市政电而只提供临时电是不合法的!

(2)【电力工业部《供电营业规则》第二章第十二条,1996年10月8日】规定如下:
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注:虽然开发商买临时电需要8毛,而市政电只要4毛。但是一旦临时电用于业主的生活用电,性质就是“转供电”,这是违法行为!即使开发商只按市政电的4毛收费也不行,也是违法的!况且,4毛的临时电和4毛的市政电质量能等同吗?

(3)【电力工业部《供电营业规则》第四章第四十五条,1996年10月8日】规定如下:
用户建设临时性受电设施,需要供电企业施工的,其施工费用应由用户负担。
注:这里的“用户”指的是开发商或“开发商的施工单位”!

(4)【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一) 未按照规定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从事电力供应业务的; (二) 擅自伸入或者跨越供电营业区供电的; (三) 擅自向外转供电的。”
注:若开发商或物业违反“(三) 擅自向外转供电的”,则5倍罚款!




临时电不应收费的法律依据-ZZ
    自由飞鸟 2004-07-20 10:00:35 发表于搜狐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清上园论坛

【临时电不应收费的法律依据】若开发商或物业敢收费,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将罚款5倍所得!(2004.7.16版本)
power2004 2004-07-16 18:06:00 发表于搜狐焦点北京房地产网-谈房论市-清枫华景园论坛

原文发表于博雅西园:http://bjmsg.focus.cn/fviewmsg/807/15207455.html

我已经咨询过电力方面的律师。

(1)《电力法》以及供电部门关于申请临时电的法规
其中规定:除了供电部门之外,任何人都不允许“转卖”电力。 如果物业或开发商想收临时电费,就是将开发商用于施工的临时电“转卖”,是违法行为。

(2) 另外,如果物业要收临时电费,可以问物业“谁收这笔钱?谁开发票?”
物业这个问题无法回答!一回答就是错!因为只有供电局开据的发票才是合法的!如果物业开自己的发票“收电费”,就触犯了《电力法》!

(3) 临时电表没有经过权威机构校表、封签,所以计量也是无效的。也可以据此拒绝缴纳临时电费!

现在北京这边的现状是80%的业主都老老实实缴纳临时电费,这是因为不懂法!实际上临时电供给业主使用时,应该是免费使用。直到接入市政电。

接入市政电的标志是:到银行买电!

不要担心开发商和物业以“断电”作为威胁物业的手段。稳定压倒一切,量他们不敢胡作非为!


附:若干规定:
(1)【电力工业部《供电营业规则》第二章第十二条,1996年10月8日】规定如下:
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注:临时电源从法规上未说明“可以用于生活用电”,所以开发商交房时不提供双路供电的市政电而只提供临时电是不合法的!

(2)【电力工业部《供电营业规则》第二章第十二条,1996年10月8日】规定如下:
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注:虽然开发商买临时电需要8毛,而市政电只要4毛。但是一旦临时电用于业主的生活用电,性质就是“转供电”,这是违法行为!即使开发商只按市政电的4毛收费也不行,也是违法的!况且,4毛的临时电和4毛的市政电质量能等同吗?要“按质定价”的,我看1毛就差不多了!

(3)【电力工业部《供电营业规则》第四章第四十五条,1996年10月8日】规定如下:
用户建设临时性受电设施,需要供电企业施工的,其施工费用应由用户负担。
注:这里的“用户”指的是开发商或“开发商的施工单位”!

(4)【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一) 未按照规定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从事电力供应业务的; (二) 擅自伸入或者跨越供电营业区供电的; (三) 擅自向外转供电的。”
注:若开发商或物业违反“(三) 擅自向外转供电的”,则5倍罚款!呵呵
所以,开发商在接入市政电之前,还是老老实实地供应免费临时电吧!
当然,我们业主期待早日接入市政电!
我们不缺交电费的钱,我们期待的仅仅是尽快接入市政电!
只有让开发商有足够的动力去催市政电的改造,我们业主才有正常的生活保障!

透视楼盘临时电转正难 应加强电力改造
焦点房地产网 house.focus.cn 2004年07月12日09:25
群雄

  小区入住后,突然停电、断电的情况却时有发生,甚至出现电梯坠落的事件,这些凸现出了一个久不被人关注的话题——
 

■转正难:载不动 许多愁


  相对于房子的质量、物业费、停车费的高低,楼盘供电系统是什么样的,无论在业主眼里,还是开发商眼里都不是一件急着要掰扯清楚的事。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停电、断电和电梯卡人事故发生,供电系统问题已经越来越被业主关注,甚至成为许多小区业主维权内容中的重要一项。


  临时电正是目前许多刚刚交付的楼盘动辄停电的原因。


  所谓临时电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用电,由于设备简单,电容量小,很不稳定。小区竣工收房后,开发商应迅速将临时电转正为“双路供电”。但是事实上,开发商往往因为各种原因没有为业主接通正式电,仍然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对付,结果给小区业主生活(尤其是在用电高峰期,如夏季、春节)带来断电、跳闸、损坏仪器仪表种种“后遗症”,影响业主生活。


  这种停电、断电和相关部门的拉闸限电有很大的区别,首先是“停你没商量”,说不上什么时候电网超载就断电了,让你措手不及。其次,“停得让你没辙”,停电必然导致高层楼盘无法供水,电脑文件丢失,冰箱里的美味变质,甚至电器烧坏,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再次,“停在节骨眼上”,让你在想暖和的时候暖不起来,想凉快的时候凉不起来,在最需要用电的时候提心吊胆。当然,你还可以想象:当你在电梯里时突然停电,那会是什么样的恶果?


  据记者了解,今年以来交付楼盘仍沿用临时电的项目有逐渐增多之势。而来自北京市供电局的消息称,即使在目前电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北京市居民的生活用电仍优先受到保障。停电、断电、烧变压器、跳闸等现象的出现往往是由于小区内属于临时用电。


  ■转正难:开发商 不掏钱


  案例一:马甸某小区入住两年了,开发商承诺的双路正式供电仍迟迟没有兑现,楼里一直是工程临时用电。小区业主多次向开发商反映楼里经常停电、断电未果,直到一次竟出现了电梯从高层突然掉落,业主被卡在电梯里的严重事故。


  目前,北京许多新建小区开发商都承诺交楼实现“双路供电”,而有关文件也规定开发商应在项目交付60个工作日内使小区实现正式永久性供电。但多数在交付后实际使用的仍然是临时电,由此产生的事故和纠纷也越来越多。供电系统对于开发商来说是一件不赚钱的买卖,开发商往往留到最后解决,交房日期临近,突然发现电还是施工临时电,但施工档期安排不上,交房在即,就把临时电拉过来凑合用,而等业主们都顺利收了楼,这临时电一用就不知何时是个头。当然,也有开发商早已经发现临时电问题,但因为资金压力,就是拖着不变。据了解,一个中等规模小区完成临时电转正的改造,费用从几百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只要业主收了楼,开发商们当然并不情愿爽快地买单。


  这种问题发生的另一个侧面是,入住后业主发现是临时电,当然不会交纳电费。有的开发商想进行电力改造时,向业主一次性追缴大笔费用,业主又不情愿了。这使临时电转正变得异常复杂起来。


  ■转正难:打卖点 双刃剑


  案例二:圆明园北某小区,开发商一度利用双路供电的承诺获得购房人的信任,但当一期业主入住后,发现开发商根本未兑现双路供电,经常发生断电事故。当二期入住时,两期业主便联合起来讨说法,结果乱子越闹越大,直至无法收场。


  北京市供电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双路供电一般是指外电源的双路供电,由两路独立的电源供电,当出现一路供电系统非正常停电的情况,另外一备用电路仍可以照常供电。对
发表于 2004-10-22 04: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茅塞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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