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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小区入住别忘查电表 交房提供临时电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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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0 17: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小区入住别忘查电表 交房提供临时电不合法

使用工业电价贵10%电压不稳烧电器供电紧张先拉闸

    小区入住很久却仍然使用临时电(工业用电),丰台朝阳两小区业主分别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据了解,四环以外使用临时电的小区很多,而按规定开发商交房时不提供双路供电的市政电而只提供临时电是不合法的。那么,小区使用电存在着哪些隐患?使用临时电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补偿电价差?开发商为什么热衷临电?

    合同无规定也有政策支持


    在丰台某小区的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虽然合同中只规定“通水、电、气”,没说是否临时电,但有3条政策支持。


    首先原电力工业部《供电营业规则》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彦滨说,临时电源从法规上未说明“可以用于生活用电”,所以开发商交房时不提供双路供电的市政电而只提供临时电是不合法的。另外,一旦临时电用于业主的生活用电,性质就变为“转供电”,是违法的,所以在入住前别忘查电表,检查该小区使用的是否是市政电。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从事电力供应业务的;(二)擅自伸入或者跨越供电营业区供电的;(三)擅自向外转供电的。顾律师认为,若开发商违反“擅自向外转供电的”则要5倍以下罚款。他说,尽管电力工业部已经改革为电监会和国家电力公司,但是这些政策至今仍没有废止。

    临时电有什么不好?


    据业内人士分析,临时电不外乎几种情况。如果项目离农村较近,临时接过来农业生产用电,每度0.489元;如果土地的前身是工厂,可以接过来普通工业用电,每度0.615元;如果施工前申请了施工电,每度0.598元,这都比普通民用电每度0.44元贵10%以上。一般来说,开发商会将差价补齐。

    既然老百姓不用为临电多交钱,那与正常用电有什么区别?几个业主分别告诉记者临电有电压不稳烧电器的情况。第二,在供电紧张的情况下,供电局往往首先将临时供电最早拉闸,以保证市政供电的正常使用。再有个别开发商将转正费用赖给业主,造成纠纷导致楼盘贬值等。

    然而临电小区在北京很普遍,据透露,目前除了市政设施较完善的西北部,北京四环以外的项目即使入住后很长时间没有正常的水电并不稀奇,就算在土地拍卖时土地方声称的三通一平甚至七通一平大部分说的也只是临电。

    开发商为什么热衷临时电


    据业内人士介绍,临时电转正建筑平方米通常需要追加200-300元,这要求开发商注入一大笔资金,造成开发商资金链吃紧,因此就衍生了大量临电小区。再有,供电局通常遵循“先有楼盘再建变电站”的原则作临电转正,而不会为楼盘的分期开发分别建设变电站。在这种情况下,楼盘的开发周期越长,先期入住的业主使用临时供电的可能性就越大,持续时间也会越长。

    两位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的事情影响颇大,该判例将为以后业主维权提供样板。尽管还没有最终宣判,但被告两家开发商均表示有足够信心不至于输掉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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