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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猪内部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全体野猪要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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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 14: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觉得vera姗姗小猪(请允许我这样倚老卖老)说得很好,赤心可表!

近来园子里出现了一些新气象(1)东墙上的诉求变成了要求居委会主持业委会选举及要求业委会接受财务审计;(2)与现任业委会意见不同的一方的群众开始询问,能否提出他们的候选人。看来要对话不要对抗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请允许我在这里向两派头猪(群众领袖)大声疾呼:可否把全体野猪的和睦相处作为咱们的最大诉求和最大坚持?如果没有了同园野猪的和睦相处,招标麽么样?不招标又麽么样?圆子能搞好吗?!
发表于 2006-12-1 14: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 山人的另一贴子

时代山人
标题: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把庄园的事情办好!   
我非常赞同晋言的晋言。如果毛主席他老人家在,他会发出这样的最新指示:“时装有六百多户人口,业主是物业的主人。在业主内部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各派群众组织应该实现大联合。”

最近我时时在想,和自己对立的一面真的是坏人吗?如果您真的这样认为,那么对立面也这样看你!其实,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时装业主尽管见解可能不同,但主观上都是为庄园好。如果您怀疑与您意见不同的铜元的真诚,那么同样他们也怀疑您的真诚!

认派不认理不好,能倾听不同意见,并把有益的成分(包括见解和人)包容进来,才能得到广泛拥护。如果两方都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又都不能说服对方,那么很可能双方的意见都是对的。此时妥协是艺术。

在铜元内部骂人不好,污了人的脸也污了您的口,最重要的是对方也会回骂,时装的空气中总弥漫着大粪的味道总不是好事吧?无根据的抹黑也不好,尽管这样做有可能污损别人,但也会降低自己的诚信等级。

最后给新一届业委会候选人晋一言:当家不闹事。只有能够团结大多数,才能得到大多数的拥护。
2006-11-28 10:22 #1
         

同意  
同意山人的意见
小区两派业主的根本分歧,除了误解和挑拨,主要在于是要目前的安定还是要建立一个长久有效的机制,但我想不管持那种观点,大家按照规定程序选出新一届业委会都是正确的选择,有些委员曾经和持反方观点的同园沟通过,希望他们也出来一同参选,但被拒绝,原因是他们信不过这个由现业委会成员组成的工作组,认为应该由居委会主持选举工作,这是对相关法规不够了解,他们私刻印章,偷走横幅,未经房主同意张贴大字报,所做所为,往小了说是法制观念淡泊,不按规矩出牌,已有热心的业主在从中斡旋.  
2006-11-28 10:57 #2
     
  
安奇
我就是要六,七条糊九条,你管的着吗?我们家和我们家的好朋友都是这样玩的.想说服我,除非你也同意两二万对倒一万也能赢.
否则,免谈!
发表于 2006-12-1 14: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时代山人 的帖子

和睦一定是大家共同的目标,真正的野猪怎么可能喜欢斗争和对立?

也许民主的过程在初级阶段就会有些曲折吧.个人认为少数还是应该服从多数,但多数一定不能侵害少数人的利益.
发表于 2006-12-1 15: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业委会的,但我是业主,即使业委会也得按广大业主(业主大会方式)的决议做事

真正的业主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方向一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
但是如果有个别业主使用一切非法手段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损害大家的利益就有利害冲突。

近来园子里的确出现了一些新气象,曾经:
1. 拒绝参加业委会的正常选举,拒绝提出候选人到业委会
2. 自己建立“筹委会”选举
3. 挂不信任业委会,不参加选举的标语

但是自从私刻公章,非法选举的行为遭到制止之后,变成什么了呢?
1. 要求居委会主持业委会选举及要求业委会接受财务审计
2. 发送小字报,以240户业主或普通业主的名义煽动不签收,不回执,不投票
3. 发送短信,继续煽动不选举
4. 与现任业委会意见不同的一方的群众开始询问,能否提出他们的候选人(我不知情,如果真有这种事的话)

结论:
我没看出从对抗到对话的转变,只看来一方是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千方百计地还是要对抗。

我不是所谓的头猪,只是一个普通业主。我希望全体业主和邻居和睦相处,但不能以牺牲我的基本权益(业主代表大会制度)和利益(物业招聘制度)为代价。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园子的长治久安。
发表于 2006-12-1 15: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容意 的帖子

我也同意山人的说法,但是我就是不明白怎么会弄成这样的?如果当初业委会不坚持招标,还会有现在这样的情况吗?我看还是在坚持做好选举的前提下,适当的解释一下目前情况的原因。也许不该把两件事情搅在一起说,但是我个人觉得好象还是有点联系的。不知道大家怎么想的?

还有,为什么上次业委会成立没有受到太多的阻挠(也许用词不当,请见谅),而这次就这么难?我以为是因为后面有什么的事情要依靠或是由业委会起很大的作用,涉及了太多方方面面的利益。而我作为一个普通的业主,最关心的就是我自己的权利,那么我能依靠哪个组织呢?我想只有业委会了!一定要有自己的组织,这样才能不被各个击破。

[ 本帖最后由 dafengche 于 2006-12-1 15:13 编辑 ]
发表于 2006-12-1 15: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麽可说的 支持山人
发表于 2006-12-1 15: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horn 于 2006-12-1 15:05 发表
真正的业主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方向一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
但是如果有个别业主使用一切非法手段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损害大家的利益就有利害冲突。

近来园子里的确出现了一些新气象,曾经:
1. 拒绝参加业委 ...


发表于 2006-12-1 15:4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哇,表扬我的帖子,我还没抢到沙发!!惭愧惭愧!哈哈
发表于 2006-12-1 18: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同意楼主的观点.但我想说的是,虽然有些人也是业主,但却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一般业主,它和开发商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它能够把自己当成业主的一员楼主的观点就对了.就像,大家都是银行的员工,去银行存钱,取钱都需要一视同仁.大家也就相安无事了.
可是如果,大家不是银行的,而是开饭店的,就有可能是绝大多数人吃饭都要买单的,而极个别和主人(开发商,物业)关系好的人,就可以赊帐,不付帐,甚至逢年过节还可以从饭店拿点免费的肉和饮料.这个时候,大家就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了.特别是大家想换个饭店吃饭的权利都被剥夺,而且被白痴白喝的人污蔑为没有钱就滚,你觉得这种情况下有可能沟通吗?
园子需要银行的严格管理制度,不能像小饭店一样管理无序.
发表于 2006-12-1 20: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人一般都是高人谦虚地自称,确实感觉到了某种高水平和高眼界,弹指一飞间,把矛头指向业主委员会。

我想请教一下,使谁要招标的? 是不是业主大会?是不是部分业主不满意物业造成的?

难道你们在单位谈合同,只要对方砍价、提条件、 要鉴定、要检验就是挑食闹事,
就可以打击,恐吓么?  这是什么商业逻辑呢?

物业的霸道在一些人眼里,根本无可挑剔。那些为众代言的人,就必须遭受求全责备?

还记得大家说的么? 业主的利益本是全权一至的,为什么有些人,就是希望物业多得到利益?
而不管正当否? 东区业主入住,交纳一年物业费后,物业根本没有提供任何服务,号称开发商
没有下拨物业费,这个事情业主委员会一直努力,却没有任何结论,物业根本不理会。难道是
业主委员会的错? 物业服务,东家好,西家不好,难道就算你们讲的还可以么?

矮。。。。。不说了,。。。说多了,就说是内部斗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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