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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业主今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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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8 17: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偶尔来看看这个论坛,被几个人搞的一地鸡毛,小区和谐安定的头等大事全部丢到爪哇国去了。

但仔细看过,山人,八千岁。。。。你们有为小区临时电、为小区绿化,为物业服务质量,为房屋质量等业主切身利益冲锋在前么? 如果有请大胆说出来。

那些热心为小区业主利益呼号的业主被你们赶到辩论角,好像你们拥有
解决小区矛盾、保护业主利益的真理? 在那里?

热心维权的业主们请回来,这里不是风花雪月的场所,是宣传唤醒业主的论坛。也不需要混淆是非,是非不分的什么策略 ! 山人一个人可否定业主大会的决议,可以自己高明的见解否决业主大会的决策,自然谈不上
什么公正和策略 ! 一个没有是非的人,怎么能做班主?  

遭遇非法利益集团折磨的业主,难道还要反省自己维权的得失? 大家不觉得山人在贩卖 XXX 委员初期的理论么?

老夫老了,眼睛没有瞎。希望大家警惕 ! 这类变味道了!

有的人是幼稚,有的人是深沉 ! 大家小心被忽悠 !
 楼主| 发表于 2007-1-8 17: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子不要漠视 ! 被侵害者有自己的权益,不需要忽悠!

转自屈服的帖子

回复 #12 时代山人 的帖子

兄弟,看来你是个头人,新业主委员会刚选举完,不知道最近有什么举动,我平常不回园子,
但是有维权的事情一定常回来参加,几点建议希望参考。并转告新业委会。

1。国家法律约束对象是全体公民和机构,法律规定业主物权的最高机构是业主大会,执行机构是业主委员会,这是没有争议的。但是需要告知(备案)相关部门,只要业主委员会履行了告知行为,被告知者不履行义务,是对方的责任,如果是行政机构,可以起诉其行政不作为 ! 尤其是出事后(又涉及备案者),更是要求它担负不备案的责任 !

2。所谓选举,必然有支持,反对,弃权三者,任何国家的法律都规定,只要支持者达到法定的人数,选举就有效。即使任何弃权,反对者以任何理由反对,都无法改变选举的合法性 !

3。在中国,社会公众、媒体都承认开发商、政府内的利益寻租者、利益关系部门、个别地方部门和司法机构 都为开发商构造了一个管制和控制社区资源的关系网 ! 这是一个灰色的、分割和分裂
社会的不正当的政经圈子,这个圈子对大众权益、对国家和谐、对社会公正都是极大的伤害 ! 这是经济发展的新问题,但是这是和党和政府的政策和信念彻底违背的 !是与社会道德和道义违背的 !

上述理念会影响行为决策,如果山人兄弟和新业主委员会对这三条没有疑问,那么个人认为可作为的对策就是:

1。新业主委员会是唯一合法机构,必须尽快落实业主大会决议---- 进行物业服务公司招标 !
   不深入履行招标决议。就是业主委员会的失职 !
   将招标久悬不决不仅是业主委员会的失职 !而且留给小区长期空档,就是小区混乱的根源。
   其实业委会、何招标决议,不会因为任何未达到法定资格的个人和机构的反对而失去合法效用,如果新业主委员会不明白这个道理,流连和在意反对派的各种激烈行为。就是懦弱和失职 !

2。推进招标必然招致少数人的激烈反对,也必然招来物业的关系机构的打压,这是大家担心的。但是既然大家明白,开发商、物业的灰色利益集团都是不合法的、是违背党和政府的政策,违背国家法律的。那么,遇水搭桥、逢山开路是必须的准备和责任 !  依法起诉非法行政的部门,公开曝光利益官员和机构的侵权手段,向上级党政机关投诉,  依法的群众性抗议和罢免,是必须准备的自卫手段。只要相信党和政府,大家就该坚持斗争 ! 物极必反,非法利益集团越强大,被推翻的可能性越大 !

3。维权的根本目标是追求公平和和谐,新业主委员会必须以全体业主利益的保护为己任,招标选聘物业只是个开头,建立一个长期的可以i监督和协调业主与物业关系的机制很重要。
   业主委员会招标,不要排斥现在的物业参与竞争,同时也不能制定任何对业主不利的条款,要长期代表业主利益,才能消除换物业的疑虑。业主委员会要成为长久的协调者,长期为小区业主服务。怎么能让广大业主相信你们的能力、行动方向和目标是贯彻业主大会意志的呢????!!

  所以,新业主委员会要制定一个让广大业主信任的、建设和谐社区的
   长期行动纲领、策略、和目标 ! 并充分宣传到每个业主。

有上述三个基本策略,希望可以推进维权工作健康发展 !
 楼主| 发表于 2007-1-8 17: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维权业主是业余参与,怎么有人全天在散布混淆是非的言论 ?
难道不要上班么? 还是故意来搞搞?

我看站长要把风气正正 ! 好帖子要提上来,希望维权业主支持 ! 屈服的帖子就是好 !
发表于 2007-1-8 17: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大爷说出我们心里话,最近这里太夸张了,仿佛有人怀揣救园大法,只要在这里大唱和谐,
混淆是非,小区就好了,物业就公平了,居委会就公正了,什么事情就顺利了。最可恼就是i
容不得别人说话。 漠视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妄图以个人观点左右大局 。

这样下去,客观效果比 XXX委员的效果还坏 !
发表于 2007-1-8 18: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李大爷和时代美美的帖子

平心而论,这个大家自己捐款设立的网站没你们讲的那么差吧?我个人认为所有人的声音都应该让大家知道,维权也好,和谐也好,都代表了不同的声音。

至于辩论角,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好好过个节,而且我们很快也接受一些同园的建议,并没有继续把帖子往里面转,为什么到今天还揪住这个问题不放呢?

大家可以自由的在本网站发表看法言论,只要不违反论坛守则(帖子在论坛公告区内)。
发表于 2007-1-8 19: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心站长辛苦了!
李大爷终于回来了!
美美更可爱了!
发表于 2007-1-8 21: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比较忙,到年底了。

严肃支持楼主!李大爷的话有道理!

这世界决不是一团和气可以求得公正的。
发表于 2007-1-8 21: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我也回来。
发表于 2007-1-8 21: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收站内短信

发表于 2007-1-8 23: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开心36231 的帖子

开心站长,我信任你,知道你为人正直热心,但是前段时间的个别的做法是过分了,
有点刻意制造和谐,比较荒唐,确实要改。

如果自己自拉自唱几句好心话就可以感化非法获得利益的人,不是笑话?

没有斗争那里有合法权益? 李大爷的愤慨,我们都是支持的,这段时间大家都不来,
不是支持你们,而是心里很不舒服。 请你放心,我参与维权的付出肯定比你大,不是
在网络上耍嘴皮子, 但是网络是联络业主,沟通想法,推进维权的好工具,不能随便丢弃。

我也劝山人等号铜元,不要以偏盖全,毕竟好心好话办不成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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