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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者上岸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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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9 13: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从入住近三年以来,其实一直都在咱们论坛。我是在家办公的自由职业,每天

面对电脑工作,所以每天都会来这里。只看,不说话。相信我这样的潜水者还有

很多。

所以所有老ID如开心、新海地、鲁迅、山人、暗战、欢子、笑盈盈、马力、李大

爷等等,对我来说都是虽未谋面却每次看到都总感亲切温暖的好邻居好朋友。向

各位问好。

只看不说话的原因是生性温和,是明哲保身,是如王小波先生所言——甘作沉默

的大多数。相信这也是我们绝大多数沉默者的共同特征。

但是沉默不代表态度的缺失。如果个别浑水摸鱼者以为我们潜水在深处就两眼一

团漆黑,那么您错了。从水下看许多事情,虽然光线折射摇曳,略显模糊,可是

光明在哪里,总是看得清的。

首先,要向新老业委会致敬。我工作忙,怕麻烦,怕辛苦,更憎恶一切精神暴力

和肉体暴力,所以扪心自问,业委会那样铁肩担道义吃力不讨好的事儿,我不愿

干,也不敢干。我们每一位靠自己辛苦钱打拼来这个家的朋友,凭借自己在工作

事业上的经验都应该知道:坐而论道,作口头英雄太容易;挽起袖子,作实干先

锋太难了。正因为这样,我更深深尊敬各位热心同园的可贵。对你们千辛万苦争

取来的胜利果实,我永远铭记在心;对你们极其偶然的工作失误,我永远愿意表

示理解支持。

其次,也请各位热心公益的朋友们不要气馁尽管放心,脏水从哪里泼来的,我们

看得很清楚。都不是刚刚走上人生道路的小孩子,起码的判断力我们是有的。
        比如说,有人造谣说你们修建篮球场贪污公款,我不相信——不讨论道

德问题,只讨论生活经济学,就知道你们不会那么蠢。总共二十多万的盘子,即

便一分不动你们压根没有修过篮球场,业委会那么多人,直接把所有钱贪赃枉法

分掉,你们每个人只能挣到两万多块。这么大的风险,这么低的回报,造谣者太

低估我们的判断力了。
        比如说,有人造谣说你们换物业是为了更换成自己的物业,我也不相信

。仍然从经济学来说,如果那样的话,你们也太蠢了。因为你们几个人既非亲戚

也非同事,如果你们可以纠集成一个利益集团谋私的话,首先就需要很多成本才

能摆平。所有做过事儿的朋友可以想象一下,这么多头的股份公司,运转难度到

底有多高?而且,更关键的,你们付出了这么高的成本,却全然没有估计到在我

国目前现状下,更换物业的难度。这和攻击你们“耍弄阴谋都是为了私欲”的论

点实在是太矛盾:因为你们的私欲实在太微薄了。:)
总之,无论造谣者如何拨弄是非混淆视听,他们的重点着眼点无非是在业委会的

动机上。我们凡是在这个院子里的朋友,每一位购置这个小家都耗资至少百万,

按人头算起来,仅仅业委会的几位朋友加起来,就购买了一千多万的房子,你们

却在为那么点儿蝇头小利算帐?造谣者太低估你们的智力了。
       
再次,我也想和非业委会的其他好邻居好朋友说:争论可以,刺激性字眼少用。

其实我们争论的目的不是为了说服物业和有限的那几位支持物业者——如果你相

信雄辩的口才能够超越利益,你就错了。
那么还应该争论吗?我的观点,是仍然应该争论。我不同意山人兄的和谐论——

顺便说,这么多年来,我对老兄人品放心、非常尊重——这里只是就事论事而已

。老兄的观点貌似面面俱到,可操作性实在不高。沟通的力量是相对的,不是绝

对的;更不是说,无论什么问题左边一笔右边一画,就叫辩证唯物主义了——那

是中庸之道。
老兄的见解,如果前提是业主以及业主代表业委会和物业之间发生了兄弟般的误

会,那么就是对的。那么,目前小区的问题,是这样吗?恐怕不是。这个争端早

已经发展到了尖锐对立的地步,抹稀泥应该不是办法。尤其物业目前的很多做法

,无论是造谣诽谤,还是文革作风的大字报黑名单,都已经远远超越了道德范畴

,进入了法律范畴,如果我们再说坐下来谈,确实显得略微有一点迂腐了。古人

说,与虎谋皮,就是这个意思。(再次向老兄致歉,你对小区的贡献我一直都看

在眼里,很不希望这个帖子让老兄心里不舒服。只是老兄最近屡屡在论坛上被各

位邻居好朋友质疑,也请老兄再次在回帖之前,想想您的善意是不是不小心起到

了亲者痛仇者快的作用。)
简单说,争论的目的,是为了争取那些还在观望一时有些不知所措的朋友。07年

到了,小区的空气已经高度紧张,相信未来的一年里绝对不会风平浪静,物业各

种桌上桌下的动作只可能更加激烈而不可能趋于和缓。各位邻居只有保持高度团

结,才能一起渡过这次难关,争取更大的胜利。

最后,绿叶霸婆几位朋友,你们辛苦了。粉墨登场戴上面具跳一曲并不难,难的是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儿了,你们还有兴致继续自欺欺人跳下去。几位千万不要走,千万不要更换身份,千万要继续发言——而且,一定要保持以前的一贯作风:不讲理,胡搅蛮缠,想发泄了就尽情发泄,想说难听话就说难听话。如果不是你们的精彩演出,相信只有我们在这个阵地上作正面工作,效果还没有那么好呢。:)再次谢谢你们。
发表于 2007-1-9 14: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见略同.
还有买买提提,马达加撕加等都是应该感谢的对象.

[ 本帖最后由 安奇 于 2007-1-9 14:06 编辑 ]
发表于 2007-1-9 14: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朋友放心,总有办法实现小区的和谐

大势所趋呀.
发表于 2007-1-9 14: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

支持!
发表于 2007-1-9 14: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安奇 的帖子

这个小区最大的问题就是太多的中庸之辈, 太多求稳怕变之人。 干脆小区的居民有钱的出钱, 有力的出力, 我们自组一个物业公司,那同园都是股东, 都是利益集团的成员, 我看不是挺好的
发表于 2007-1-9 14: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太好了!

发表于 2007-1-9 14: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看的真明白。
发表于 2007-1-9 15: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您的批评意见,

原帖由 腾云豹 于 2007-1-9 13:54 发表
自从入住近三年以来,其实一直都在咱们论坛。我是在家办公的自由职业,每天

面对电脑工作,所以每天都会来这里。只看,不说话。相信我这样的潜水者还有

很多。

所以所有老ID如开心、新海地、鲁迅、山人...


对您的批评意见我不会感觉不舒服。但是即便是忠言逆耳,我还是要提醒各位朋友,您的邻居、物业公司、利益集团等等都够不上敌人,必须学会以合法的形式有理、有利、有节地维权。由于策略不当,给对方帮忙的现象,大家看的还少吗?

我还想再一次地告诉大家,讲和谐是顺大势,没有错。做什么事最好还是“谋定而后动”。
发表于 2007-1-9 15: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非常精辟,佩服!
发表于 2007-1-9 15: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z]0/2/丁页!楼主说的太好了![/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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