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doudoulong 于 2007-1-11 12:37 发表 是四点建议。第四点最重要:要尽快落实招标问题。要用法理来约束未来的物业服务者,不管他是谁,是哪家公司,他们必须明白他们的位置,现在滞留在小区这家公司的行为应彻底被制止!决不可再重演。建议:保安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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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时代山人 于 2007-1-11 12:48 发表 由于回安奇帖子时疏忽,写成3点建议,特此更正。我没有反对招标的意思,也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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