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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2 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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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5日“社区和谐构建:物权与善治”学术研讨会入选论文
物权•中国式善治•社区和谐
所属议题:社区冲突;物业纠纷与解决
内容陈述:
社区纠纷是大城市新建小区普遍存在的一个深层社会问题,这些年房地产和物业管理一直成为长期以来社会的焦点、热点和难点。在社区业主、居民、开发商、物业公司、居委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甚至法院等相互间一直战事不断,这一切说到底还是物权之争。
这些年由于社会实践的积累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社区治理的研究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一些城市社区治理的模式已取得实效,前景也逐步明朗。但笔者通过典型案例说明任务还十分艰巨,路途还比较漫长,一些社区纠纷的背后往往都反映了业主对维护自己最切身利益的物权越来越强烈的诉求。只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式善治之路,只有全社会密切关注社区物权的落实和矛盾的化解,才能加大力度推动政治建设的步伐,实现政府职能的真正转变和基层协商民主的实现,才能通过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互动实现社区真正的和谐。
Abstract: Community dispute is a common deep-seated social problem of new districts in major cities. All these years, real estate and property management has become the focus, hotspot and difficulty of community. The community owners, residents, developers, property companies, the neighborhood committees , concerned departments of government, and even courts have been fighting each other constantly, all the final analysis, or property rights dispute.
As such, for the accumulation of social practices and the joint efforts of several directions, the researches of community management have made great progress. In some cities, the mode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has been achieved real results, the prospects are also gradually broad. But the author explains through the typical case that the task is still very arduous, the road is still relatively long. Some community disputes often reflect the increasingly strong demand of their most vital interests of the property rights which the owners want to maintain. Only unswervingly following the path of Chinese-style better governance, only the whole society pay close attention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mmunity property rights and contradiction’s solution, in order to make greater efforts to promote the pace of political construction, and the changes in government functions and grass-roots consultations is the realization of democracy, Government and the broad masses of people to come through the interactive community to achieve real harmony.
作者:苗正华
曾担任国企总经理、某市人大代表、市政府干部、为上海、北京、哈尔滨组织国外知名公司进行合资经营,后任中美合资大型合资公司财务部长,北京合资企业总经理,美国公司副总裁,民企高管。
解决我国主战飞机重大故障和国家重大攻关科技项目关键工艺难题,获多项科技奖和中国、美国发明专利。
自1999年一直业余从事北京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和运行,担任两届业委会主任。
长期致力于社区和谐建设的研究,多次被北京市建委推荐参加市政协、市人大组织的和谐社区建设问题研讨会。所写的“谈指导和监督”等文章在民政部网站等媒体上发表。业余爱好美术,完成圆明园全景图等作品。可点击百度“苗正华”查阅。
工作单位:上海德维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Shanghai Dewei Technology & Trade, Inc.
职务:副董事长 总工程师
Post: Vice-President; General engineer
职称:航天航空高级工程师
Job Title: Are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 senior engineer
联系方式:北京海淀学清路16号学知园1号楼1608 室 100083
电话:13910262257 电子邮箱:miaozhenghua@etib.cn
Contact: Suite 1-1608, Xuezhiyuan, 16 Xuezhiyuan Rd,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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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miaozhenghua@etib.cn
一、社区治理 前景明朗
这些年由于社会实践的积累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社区治理的研究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一些城市社区治理的模式已取得实效,前景也逐渐明朗。
1、坚持“小政府、大社会”不变的改革方向,逐步实现管理重心、权利向社会、社区和民间组织转移。
2、强化公民意识、培育公民社会。
3、借鉴西方改革实践的经验,建立政府与社会之间合作互动,鼓励公民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发展民间组织的主动性,使它们承担起更多的职能,参与政府的有关决策,促进政府向透明、法制、高效和负责的民主化方向转变。构建具有中间调节机制的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三元结构。树立治理理念进而达到和促进以官民合作为特征的“善治”(Better governance)
4、重新定位政府角色,政府从传统部门利益型向现代公共服务型转变,善治就是平等、民主、透明、公正和法制等文化价值理念的综合反映。
5、善治离不开非政府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
6、社区居委会改革的核心问题是从根本上克服行政化倾向,回归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居民、社区居民会议的法理关系,使社区居委会真正回到宪法和居组法所规定的轨道上来。居委会主任由本社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非职业化。其组成应该是一群活跃于社区和民间社会活动家,而不是职业化的“官僚”或“干部”。
7、由社工承担原由居委会完成的政府交办的事务性工作。
8、坚持党组织对社区内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但不意味是党来包办社区建设与治理,更不能包办社区自治。
9、目前现行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体制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尤其是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体制已与现实的发展极不适应,各地不同程度上对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改革探索,基本可以划分为两大模式:
一、是上海模式,特点是实现从专业条线管理为主向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转变。
二、是青岛和南京模式,特点是在街道层面上实现政府行政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分离。
10、至于北京采用什么模式对街居体制进行改革,我们正拭目以待,我认为形式不是主要的,关键是改革的内容,要做到真正的转型,要解决“屁股决定脑袋”的问题,要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出实效,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的物权等的一切合法权益,否则都会让改革走过场。
几年前我就对在沪所住的龙柏街道进行了调查,龙柏街道位于上海闵行区虹桥国际机场和七宝古镇附近,总面积4.5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万多人,外来人口2万余人,整个街道己建成各类住宅和公建配套用户340多万平方米,有独立物业管理区域86个,物业管理企业39家,居委会31个。龙柏街道这些年以现有法规为基础,从实际出发、与房管部门紧密结合,积极发挥街道综合协调的优势,以创新的精神成功破解了物业管理工作的难题。现在该街道70%新建小区成立了业委会,物业费收缴率普遍达到98%以上。龙柏街道很早就意识到,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一个居民,更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居民群众的安居乐业。物业管理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基础,是街道必须重点抓好的为民实事工程。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是创建文明小区的前提条件,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可以增强党在小区工作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龙柏街道很早就成立了物业科,协调解决开发商、物业公司、居委会、业委会和居民产生的和物业管理有关的问题。由于每个小区都有自己不同的特点,街道和房管部门不可能有精力去具体指导每一个小区、这就必须依靠小区居委会党支部担负起这个责任。
龙柏街道按照政退党进的思路,由党的控制把小区真空地带填补起来。正因为龙柏街道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进行一系列新的探索实践,在相同的政策环境下,不唯书,不唯上,成功破解了物业管理的难题,与广大业主居民共同实践、营造出一个与“危机”小区完全不同的祥和局面。
龙柏街道的实践证明了在中国逐步实现依法治国的漫长历史阶段,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坚持政府负责任的引导、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自上而下的推动改革、进行制度的创新和广大民众自下而上的互动、逐步提高民主自治的能力、同样缺一不可,这就是中国的国情。
二、落实物权 重中之重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的实施是中国改革开放一个划时代的里程碑。公民的三大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权,其中,财产是公民自我和人权的外在体现,从一定意义上说,财产权是生命权的衍生,是公民享有其他基本权利的条件和保障,是人权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在法治理论中,财产权被称为民主法治的基石,因为公民的财产权是发展市场经济和追求自由民主的基础,也是人的自由和公共秩序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财产权不仅具有经济权利的属性,还带有浓厚的政治权利色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尊重和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对于弘扬自由和民主的权利诉求,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社区纠纷是新建小区长期存在的一个深层社会问题,这些年房地产和物业管理一直成为社会的焦点、热点和难点,在社区居民、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居委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甚至法院等相互之间一直战事不断,这一切说到底还是物权之争。有相当一部分小区业主从未看到过本小区开发时的规划审批文件,不知道小区各项设施是否到位。有相当一部分小区业主更不清楚公有面积、公有财产在哪里,有相当一部分小区的公共面积长期被他人出租,公共权益被侵占,维修基金去向不明。有相当一部分小区整体建筑、电梯、锅炉和水泵等设施偷工减料,目前又年久失修,整体物业在贬值。当我受歌唱家朱明瑛的委托共同在北京市政协会议上汇报有关物业纠纷的一些实际情况时,她说她小区当时购买时是2万多元一平米,后来由于物业不到位,5千元一平米也卖不掉。
由于“物业管理条例”产生在物权法之前,经过这些年的实践证明,“物业管理条例”的一些条款应从物权法的角度重新审视,“条例”中“一刀切”的物业模式很值得商榷,另外如让公共安全这样的重大的公共产品由与业主有重大利益冲突的物业公司掌控,那业主还有什么安全感可言?!直到今天连改革开放最早的深圳都在继续发生保安打业主的惨痛事件,这说明我国在全盘引进国外物业管理模式上存在不少弊病。实际上现在物业行业事实上还是政府垄断,这不但阻碍了物权的落实,而且影响物业行业自身的健康发展和形象,成了“两会”必谈的热门话题和政府官员被问责的主项。一些社区纠纷的背后往往都反映了业主对维护自己最切身利益的物权越来越强烈的诉求。
我曾先后写过三篇文章:“美丽园——冰山一角”、“美丽园的社会环境”和“美丽园与龙柏街道”,浅谈了对社区纠纷的观点。当时我对在不太长的时间内解决社区纠纷抱比较乐观的态度,但实践证明,由于社区纠纷的背后是尖锐的物权之争,只要上下“九龙治水”和“屁股决定脑袋”的问题不解决,解决社区纠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以落实物权是实现社区和谐的重中之重。
三、社区纠纷 案例沉重
我从1999年开始从事业主委员会筹建和运作工作,在2001年参于成立北京市海淀区第一家业主委员会,但直到今天还没有走出买房等于买烦恼的阴影。有一个小区物业公司不按物业委托合同公布帐目,业主向区建委和街道办事处反映、3年多一直得不到解决。有一个小区业委会的换届选举被区建委和街道办事处等明目张胆的进行作梗和粗暴干涉,业主向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街工办,向区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向市建委,直到向市信访办投诉,让业主等了N个“60天”,结果这些政府部门还是维持区建委乱作为的错误决定。虽然经过业主这一年多春夏秋冬的奔波、投诉和抗争,总算到今天市信访办信访复查复核办公室才正式要求区政府重新进行复查,这让业主看到希望,但已暴露出业主维护自身物权是何等的艰难!有一个小区按“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公开四封信访答复中的信息依据。经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核实后,居然被告知这四封信访回复中的有关信息都不存在,这说明政府部门的个别人在这四封信访回复中所确认的物业公司已公布帐目等说法根本没有确切的事实依据。这也说明政府有关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由于种种因素影响,在处理老百姓信访上不单十分冷漠,甚至推诿和造假,这已严重破环政府在老百姓中的公信力。现在居然还不断发生那么多令人心情沉重的社区纠纷案例,如至今也没有找到打断一小区业委会主任双腿的背后策划者,这对社会和谐等方面有多么恶劣的影响。
社区业主反映比较多的是以下一些问题:
1、社区暴力触目惊心、居民缺乏安全感。
2、业委会成立难。
3、业委会运行难,基层政府没有提供相应的学习培训服务。
4、业主公共物权不明晰,急需政府有关部门确权。
5、某些政府基层部门有违业主自治的基本原则,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等。
四、中国式善治——希望之路
由于不少基层政府的第一把手没有摆正经济工作和社会和谐的关系,没有“转型”,问责制也没有到位。由于缺乏正确有效的干预、引导和调解等机制,大量物业纠纷被推上法庭,现在各地法院对物业纠纷的诉讼不堪重负,不少律师也感叹物业纠纷已进入“死局”。业主想维护自己的物权,走法律程序大都由于种种原因立不了案、就是立了案也是拖个一年半载,就是开了庭业主也难以胜诉、某法院甚至法官私下要求业主撤诉,所以往往业主胜诉也难以执行。业主不但受气,还花不少冤枉钱,跑不少冤枉路。所以我们比较多的是采用行政复议,信访和信息公开等这一中国式善治方式。“善治”这词不同于“物业”“社区”等是外来术语,是我们老祖宗就有的理念。现有东西方学术界都赋予其新的内涵,善治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过程,城市的善治,首先需要法治精神。在中国由于法治极不健全,人大和政协疲软让权力监督纸上谈兵,舆论监督一时也难以实现。网上几乎无日不谈王菲,就是很少看到一篇反映社区纠纷深层次的报道,也很难看到广大有识之士在社区创业的事迹。所以在中国谈善治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既然善治的精髓是平等,那必然是双向互动的,也即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经济和政治改革,民众自下而上的发挥不断出台政策的强大威力进行互动,从“信访条例”到“信息公开条例”,“阳光公选”,“网络问政”,“探讨公务员的正常退出机制”,直到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等实施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党纪、政纪处分两个规定等,一步一个脚印、认真实践。正如国发[2008]17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上所指示的:“近些年来我国市县政府,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亟须改变。依法行政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进程。”
贵州“瓮安事件”和“云南孟连事件”已引起社会极大的震动,不加快中国式善治的步伐,在城乡都有“矿难”随时发生的危险。
众所周知,我们一些个别地方官员一贯崇尚GDP增长,力求以经济增长来取得施政效益,获取个人官位提升的资本,同时通过幕后交易,分享其经济利益,这就形成了政治权力与资本结合。
中国改革开放虽然取得很大的成就、举世公认,大多数人口在20年间生活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不可否认也是个别人利用政府某些人手中的权利获得一次盛宴的机会,现在大家才真正体会到马克思所说的,“如果有30%的利润,人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就会践踏人类良知;有300%的利润,人就会冒着被绞死的危险去为之。”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一些人哪会顾及他人的房倒屋塌和生命安全。
我最近参与圆明园研究时一直思考一个问题:大清帝国的轰然倒塌,圆明园建园300年来的风风雨雨和美国200年的崛起,给我们每个中国人刻骨铭心的启示。一八六0年十月圆明园惨遭英法联军劫掠焚毁,而一八六0年美国废除奴隶制度的内战才刚开始。中国现在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最大的优势是文化,最大的差距却是思想。所以虽然治理和善治目前只是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的热门术语,但最重要的是要解放思想和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让中国式的善治变成中国政府和人民共同深入进行改革的伟大实践。
要破解社区纠纷的难题,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只有直面社区现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落实物权为切入点,剖析每一个社区纠纷典型案例的始末和真正的症结所在,尽快解决一些诸如业委会法律地位和业委会如何进行社会经济经营和自治运作等实际问题,只有全社会密切关注社区物权的落实和矛盾的化解,只有加大力度推动政治建设的步伐,实现政府职能的真正转变和基层的协商民主,才能通过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互动实现社区真正的和谐,虽然普遍建成和谐社区还需要时间探索和实践,但由于北京和各地都有不少成功经验,只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下大力气理顺体制,解决一些基层组织的缺位和错位,只要上下统一认识,保持一致和共同努力,实现各方多赢的难度并不大,中国式善治是真正的希望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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