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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号文件《关于业主大会招标有关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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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16: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业主大会招标有关问题的意见》(京国土房管物
[2004]216号 200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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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6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业主大会:

为指导和规范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招标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业主大会决定续聘原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的,可不再进行招标,直接授权业主委员会续签合同。业主大会决定另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提倡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方式进行。

二、业主大会应将续聘或者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决议,作为物业管理区域的重大事项及时告知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


三、根据不同情况,业主大会应当在招标前决定以下事项:
   (一)授权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二)确定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四、招投标活动中,应保障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知情权,提高业主参与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积极性。

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招标前将业主大会决议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
评标过程中,现场答辩可采用公开的方式,业主可参加旁听;
评标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可以将招投标的过程情况以及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向全体业主公示。

五、中标企业确定后,业主委员会应将其基本情况和与其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服务内容、范围、标准以及价格等主要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

六。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业主大会决定另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在做出决议后及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的招标工作。


七、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其它事宜,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京国土房管物[2003]848号)的规定执行。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四年三月二日
 楼主| 发表于 2006-6-6 16:3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昌平区小区办业主大会招标备案(招标前备案、招标后备案)
流程:


事项类别及编号:备案

事项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

(2)、《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京国土房管物[2003]848号

(3)、《关于业主大会招标有关问题的意见》京国土房管物[2004]216号

对象及范围:   昌平区内招标的业主大会

办理条件:

(一)、招标前备案:
(1)、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表(3份)
(2)、业主大会决议(要求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并加盖业委会公章)
(3)、业主名单及投票权数清册
(4)、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5)、招标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7)、如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提交委托书

(二)、招标后备案:
(1)、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备案表(3份)
(2)、北京市小区办出具的物业管理招标项目评标专家抽取情况表
(3)、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
(4)、中标企业的投标文件
(5)、与中标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正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办理程序:受理—初审—审定—告知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昌平区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
办理地点、邮编: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0号       102200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
 楼主| 发表于 2006-6-6 16: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848号文件关于备案的明确规定:

市建委848号文件: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物业管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79号令)、《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结合我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三条 物业管理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或产权人。 
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可以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活动,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办法对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未经招标人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转让代理业务。 


第七条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之前,到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备案;业主大会招标的,到项目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备案时,招标人应填写《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备案表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招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产权证明或业主大会决议); 
(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三)招标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还应提交委托书。 

第八条  
。。。。。。
发表于 2006-6-6 18: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大会招标应该到国土局备案

“业主大会招标的,到项目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备案时,招标人应填写《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备案表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根据这个条款,备案地点应该是国土局,而非小区办?因为我们是业主大会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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