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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钟为谁而鸣! 为非法开发商利益集团,为一再问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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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4: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同胞们,

物权法出台了,这是历史性的进步 ! 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关心 !
是时代的进步,是正义的力量,是为非法开发商利益集团的丧钟 !
是一再问之流的恶邻的催眠曲 ! 警钟还在长鸣 !

紧跟其后的还有 《住宅法》 的出台,这是专门针对业主权益和业主委员会的权益的专门法律,一切以非法侵占为目的的非法利益集团都将被正义
的法律埋葬 !

共产党不可能允许丑恶和邪恶势力坑害民众,侵害民权的 !腐败是暂时的,我们必须坚持斗争 ! 坚决抵制非法物业 !坚决抵抗那些利用居委会侵害居民利益的恶邻和少数非法谋利者 !

坚定不移的支持业主委员会工作 !

坚持再坚持 ! 困死非法物业 ! 坚决招标  !
发表于 2007-3-9 14: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物权法出台。今天人民日报第三版刊登文章:业主有权更换建设单位的物业,业主可以设立业祝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这是党的声音!!
发表于 2007-3-9 14: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住宅法将为住房维权保驾
http://www.soufun.com 房地产门户-搜房网 2001年05月14日08:16 中华建筑报   
目前,我国首部《住宅法》已开始起草论证,这无疑标志着房地产市场将迎来维权的新时代。近日,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表示,《住宅法》将保障消费者的房屋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据谢家瑾介绍,《住宅法》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保证居住权。一个国家要保证老百姓的居住权,居者有其屋,虽然收入不同,但都有房住,这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涉及到旧城改造、提供什么样的房子、住房的保证供应等等;二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拥有房屋的所有权,那么由此产生的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这些权利如何得到保障。首部《住宅法》将把这些问题上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
发表于 2007-3-10 08: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3-15 07: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丧钟潜入夜,猴急爬上墙,。。。。。。。。。”待太白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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