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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田丰

盲目招标无法保证婚后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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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8 19: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说我收洗车卡的过客是不是业主,如果你真是业主会在乎什么卡吗?它能和我们今后的生活相提并论吗?
不要听不得不同意见,你的用意我们还搞不清呢。有什么能说服我的我当然愿意听,因为我也希望能有个最好的选择。但你这样的过客不要进行人身攻击乱扣帽子,结果只能让我更反感。你不是真心在这为园子的将来而出谋划策的!
匿名  发表于 2006-4-8 20:12:30
不知道说我收洗车卡的过客是不是业主,如果你真是业主会在乎什么卡吗?它能和我们今后的生活相提并论吗?
不要听不得不同意见,你的用意我们还搞不清呢。有什么能说服我的我当然愿意听,因为我也希望能有个最好的选择。但你这样的过客不要进行人身攻击乱扣帽子,结果只能让我更反感。你不是真心在这为园子的将来而出谋划策的!


    支持田丰!
匿名  发表于 2006-4-8 20:21:38
支持招标,这样可以促使物业服务提高,现在的饭碗都不是铁打的,我也认为招标并不影响现有物业的存在,如果投标结果一样,现有物业有优先权。这么常规的事有什么可争议的,先投招标票一张。
发表于 2006-4-9 09: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见过损人的,但没见过像4楼这么会损人的.
我相信大多数的业主还是能够理解楼主这种心情的.
我认真考虑过后,今天投了招标一票,是出于对业委会的信任,也是想让我们的园区能更好.
匿名  发表于 2006-4-9 17:52:38
选择招标不招标是业主的权利,哪怕他是开发商的关系,就算他的房子是开发商白送给他的,他也是业主,也有权利发表自己的看法!
既然把是否同意招标的选票发到各家,让业主投票,就是征求意见的。大家在这点上是平等的,谁也别把自己当作正义的化身。四楼的这样说话只能引起反感!帮招标得倒忙!

我不能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向敢于署名发表自己的观点的楼主致敬!
匿名  发表于 2006-4-9 18:14:31
田丰先生,我们是邻居,我和您一样,不希望简单招标的方式,我还在犹豫怎么投票。但我有个观点,物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服务的,这里的业主,不是待宰的羔羊!这个世界最野蛮,最不道德,最颠倒黑白的商业关系,可能就是物业与业主的关系了!物业收钱,无论服务好坏,都必须尊重业主大会决议。这是天条!业主没有人愿意花钱雇用一个上级领导来管理自己,而是雇用一个有道德的管家来服务自己的!因此,原则上,招标是对的。 我担心的是物业无法无天,是个社会现象,我们率先搞招标,是不是太冒险了? 从这个角度,我理解,支持您! 但是我很痛恨一些不平等的现象,有些业主是开发商关系户,就可以安然享受平等待遇么? 不交物业费,却享受优等服务么? (我不是针对您的,您是光明正大的,敢于署名的)。 他们难道不是寄生虫?难道道德么? 侵害公共权益,与人为恶,是社会的丑恶现象! 邪恶永远是要被改变的,人心是向善的。我很支持业主委员会,很理解他们,但我担心他们太激进了! 所以,希望谨慎的投票,让他们更理智点,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您说呢? 田丰兄弟!  
匿名  发表于 2006-4-9 18:18:32
田丰先生,我们是邻居,我和您一样,不希望简单招标的方式,我还在犹豫怎么投票。但我有个观点,物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服务的,这里的业主,不是待宰的羔羊!这个世界最野蛮,最不道德,最颠倒黑白的商业关系,可能就是物业与业主的关系了!物业收钱,无论服务好坏,都必须尊重业主大会决议。这是天条!业主没有人愿意花钱雇用一个上级领导来管理自己,而是雇用一个有道德的管家来服务自己的!因此,原则上,招标是对的。 我担心的是物业无法无天,是个社会现象,我们率先搞招标,是不是太冒险了? 从这个角度,我理解,支持您! 但是我很痛恨一些不平等的现象,有些业主是开发商关系户,就可以安然享受平等待遇么? 不交物业费,却享受优等服务么? (我不是针对您的,您是光明正大的,敢于署名的)。 他们难道不是寄生虫?难道道德么? 侵害公共权益,与人为恶,是社会的丑恶现象! 邪恶永远是要被改变的,人心是向善的。我很支持业主委员会,很理解他们,但我担心他们太激进了! 所以,希望谨慎的投票,让他们更理智点,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您说呢? 田丰兄弟!  
发表于 2006-4-9 19: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17楼的说法。现在的情况是物业已是站在广大业主的对立面,而业委会是我们自己选出的组织,我们要团结,支持业委会。不要被人分化,瓦解。这是物业最想看到的。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要被人利用。物业不会代表大家的利益,业委会才是我们的组织。招标或竞标,可能也不会找到一个十分满意的物业,但如果不招标的话,我们只能在一个流氓物业管理下生活。换句话说,招标我们还有活的机会,不招标死路一条。
匿名  发表于 2006-4-10 04:15:04
强烈支持楼主田丰的态度和所表达的观点,看来园子里有业主是理智的,客观的.
包办婚姻固然不好,但如果婚后相敬如宾,为什么一定要有个离婚和重新选择的过程,即使重新选择的依然是原配,感情已经有所伤害.所以是不是包办,是不是自由恋爱不重要,重要的是婚后幸福稳定的生活.
既然没有大多数业主不满意现在的物业,如果只是价格问题就应该谈判解决.物业不是也表示可以就价格问题谈判吗.
不知物业如何摆出了主人的姿态.我觉得全北京物业都一样,即使所谓招标也不会找到什么本质变化的,所以没有必要!
匿名  发表于 2006-4-10 04:30:39
我坚决支持楼主的意见,但我象14楼的不会投召标的票。目前招标的前提我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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