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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9 14: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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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得很清楚,明摆着的是:贴了福,又撕掉的大牌子.不违法吗?
不合法的怕是去年底操纵流产的业主大会的'换届选举筹委会'及其私刻的公章吧!如果当时真的凑齐了候选人,收够了38张选票,怕早就成立了另一个能够盖章备案的'业伪会'了吧?
你觉得合不合法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举出相关部门认可,广大业主接受的不合法的依据!
现在的业主委员会是我们广大业主一张张选票选出来的.你家把持的居委会不给盖章,就能说是不合法吗?你如果真能找出不合法的法律依据,早就会利用居委会,乡政府,和小区办的关系将那几个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参与投票的460户业主给紧急处置了,还用的着深更半夜刷标语,大冬天涂黑公告栏,贴上又撕掉福字露出本来面目这么麻烦吗?都半年了,累的不轻吧.就你这种在小区大门口公共绿地上戳个业主私人财产大牌子的做法难道不违法?也证明你的无奈和垂死挣扎.
看来只有选出像第一届一样有你家推荐的业主当委员的业主委员会你才满意,才合法.可以通风报信,而且一旦有对开发商和物业不利,无论对业主多么好的决议就百般刁难,不让通过.而且你也可以不管这种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小区有几个业主知道和支持,就像当初居委会产生一样.可惜大家觉醒了,而且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办法有所不同,必须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而没有通过几个居民代表产生的一招.所以你钻不了法律的空子了.你就死了靠收买几个见利忘义的小人从而产生由业奸组成的保护开发商和儿子物业的业主委员会,达到控制小区的心吧.空喊和造谣是无用的.
阴谋破产了,就整天哭天喊地.慢慢锻炼吧.
不同意见可以提,但是以否定业主大会的决议为前提,免谈!现在的规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不可能100%地同意,但少数人不同意并不能否定业主大会决议的合法性,这就叫法制!
[ 本帖最后由 安奇 于 2007-4-19 14:5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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