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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天

请各位同园看看:从这个网上刚搜出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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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11: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iexiaomai 于 2007-4-13 14:06 发表
自我安慰的很爽吧

发表于 2007-4-14 22: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霉打酶笑 于 2007-4-14 08:51 发表
看来楼主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小区内一定不能有业主委员会,或至少不能有不听开发商话,不保护开发商利益不受侵犯的业主组成的业主委员会存在.至于广大真正业主的利益就该受到践踏,忍受不了,就卖房走人.
枪打出头鸟?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你是站在业主还是开发商的立场上看问题?
看看你提到的名字中,4个有3个都是业主委员会委员,他们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吗?你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呀,也可以发动20%的业主罢免他们.但现在我毫不犹豫地支持自己投票选出来的业主代表.
我坚信公理自在人心,只要太阳每天升起,正义总有一天会战胜邪恶.


 楼主| 发表于 2007-4-19 13: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意见

大家看得很清楚,庄园在业委会换届选举时就有不同意见,只是谢买不听,不接受,现在闹到这个地步,大家怎么还不冷静下来,总结一下教训?!还一味的精神安慰着你们自己?!
把时代庄园的业委会闹成非法的正是谢买们干的!!!————这可是明摆着的!!!现在还用得着20%罢免吗————本来就不合法?!!!
发表于 2007-4-19 14: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看得很清楚,明摆着的是:贴了福,又撕掉的大牌子.不违法吗?

不合法的怕是去年底操纵流产的业主大会的'换届选举筹委会'及其私刻的公章吧!如果当时真的凑齐了候选人,收够了38张选票,怕早就成立了另一个能够盖章备案的'业伪会'了吧?
你觉得合不合法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举出相关部门认可,广大业主接受的不合法的依据!
现在的业主委员会是我们广大业主一张张选票选出来的.你家把持的居委会不给盖章,就能说是不合法吗?你如果真能找出不合法的法律依据,早就会利用居委会,乡政府,和小区办的关系将那几个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参与投票的460户业主给紧急处置了,还用的着深更半夜刷标语,大冬天涂黑公告栏,贴上又撕掉福字露出本来面目这么麻烦吗?都半年了,累的不轻吧.就你这种在小区大门口公共绿地上戳个业主私人财产大牌子的做法难道不违法?也证明你的无奈和垂死挣扎.
看来只有选出像第一届一样有你家推荐的业主当委员的业主委员会你才满意,才合法.可以通风报信,而且一旦有对开发商和物业不利,无论对业主多么好的决议就百般刁难,不让通过.而且你也可以不管这种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小区有几个业主知道和支持,就像当初居委会产生一样.可惜大家觉醒了,而且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办法有所不同,必须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而没有通过几个居民代表产生的一招.所以你钻不了法律的空子了.你就死了靠收买几个见利忘义的小人从而产生由业奸组成的保护开发商和儿子物业的业主委员会,达到控制小区的心吧.空喊和造谣是无用的.
阴谋破产了,就整天哭天喊地.慢慢锻炼吧.
不同意见可以提,但是以否定业主大会的决议为前提,免谈!现在的规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不可能100%地同意,但少数人不同意并不能否定业主大会决议的合法性,这就叫法制!

[ 本帖最后由 安奇 于 2007-4-19 14:56 编辑 ]
发表于 2007-4-19 22: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安奇 于 2007-4-19 14:22 发表
不合法的怕是去年底操纵流产的业主大会的'换届选举筹委会'及其私刻的公章吧!如果当时真的凑齐了候选人,收够了38张选票,怕早就成立了另一个能够盖章备案的'业伪会'了吧?
你觉得合不合法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举出相关部门认可,广大业主接受的不合法的依据!
现在的业主委员会是我们广大业主一张张选票选出来的.你家把持的居委会不给盖章,就能说是不合法吗?你如果真能找出不合法的法律依据,早就会利用居委会,乡政府,和小区办的关系将那几个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参与投票的460户业主给紧急处置了,还用的着深更半夜刷标语,大冬天涂黑公告栏,贴上又撕掉福字露出本来面目这么麻烦吗?都半年了,累的不轻吧.就你这种在小区大门口公共绿地上戳个业主私人财产大牌子的做法难道不违法?也证明你的无奈和垂死挣扎.
看来只有选出像第一届一样有你家推荐的业主当委员的业主委员会你才满意,才合法.可以通风报信,而且一旦有对开发商和物业不利,无论对业主多么好的决议就百般刁难,不让通过.而且你也可以不管这种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小区有几个业主知道和支持,就像当初居委会产生一样.可惜大家觉醒了,而且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办法有所不同,必须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而没有通过几个居民代表产生的一招.所以你钻不了法律的空子了.你就死了靠收买几个见利忘义的小人从而产生由业奸组成的保护开发商和儿子物业的业主委员会,达到控制小区的心吧.空喊和造谣是无用的.
阴谋破产了,就整天哭天喊地.慢慢锻炼吧.
不同意见可以提,但是以否定业主大会的决议为前提,免谈!现在的规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不可能100%地同意,但少数人不同意并不能否定业主大会决议的合法性,这就叫法制!


痛快!
发表于 2007-4-20 11: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法是不争的事实,罪魁就是解小买,14楼的:违法还不足以处置,你犯罪一个试试,看看能不能处置你.
发表于 2007-4-20 11: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能经的起时间的判断

不合法是不争的事实?
看来楼上的不是政府,就是党代表,要不就是法官和判官了?
违不违法也不是你说了算的,你有什么证据吗?除了搞人身攻击,抹黑.还能干什么呢?多么无奈的举动呀!
如果违法,你早就去利用你开发商强大的后台去处置了这些委员和投票的业主了.还用得在这儿费劲.知道让你写几个字也不是件容易事.
抱着谎言说一千遍就是真理的想法在这儿胡绞蛮缠是毫无意义的,我早说过,这种计谋只适用于大家没有亲身经历的事情.你还是回去和你的高参,智囊团商量好了再发言,以免弄巧成拙,反误了卿卿性命.认真想想自己如何提高服务水平,接受全体业主的选择为上策.
不违法你们都要鸡蛋里面挑骨头,何况如果真是违法了呢?还用等到什么犯罪吗?你就自欺欺人,自我满足吧.而且大家也都清楚,你即使在小区犯罪了也不会受到处置,更不用说违法了,所以就尽情地跳吧.但千万要注意违法犯罪的界线哟.激起了民愤,天王老子到时候也救不了你.
不过你有一句话是对的,让时间来证明一切.要能经的起时间的判断.

[ 本帖最后由 安奇 于 2007-4-20 12:07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4-22 00: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经得起时间的判断?

原帖由 安奇 于 2007-4-20 11:52 发表
不合法是不争的事实?
看来楼上的不是政府,就是党代表,要不就是法官和判官了?
违不违法也不是你说了算的,你有什么证据吗?除了搞人身攻击,抹黑.还能干什么呢?多么无奈的举动呀!
如果违法,你早就去利用你开发商强...


没错,时间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那就让时间来证明一切吧!
同样,也会证明你们这些人的为人和目的;你也看看你的落款吧:“君子因道而朋,小人因利而朋.”。你能说清楚谁是君子?谁是小人吗?
谁因利而朋?谁因道而朋吗?
发表于 2007-4-23 11: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蓝天 的帖子

孔夫子今年高寿?怕不是侮辱了智商的问题吧?
谁因利而朋?谁因道而朋吗?你不都已经分析的很清楚,看的很明白了吗?
现在我就说说小区内我眼中的
君子:广大明是非,讲道理的业主!
小人:黑心的开发商及其豢养的利益集团!


[ 本帖最后由 安奇 于 2007-4-23 11:57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4-23 12: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安奇 于 2007-4-23 11:53 发表
孔夫子今年高寿?怕不是侮辱了智商的问题吧?
谁因利而朋?谁因道而朋吗?你不都已经分析的很清楚,看的很明白了吗?
现在我就说说小区内我眼中的
君子:广大明是非,讲道理的业主!:...


安奇,

你把你自己分到哪个区域呢?我怎么看你就是那“小”区的,而且还挺让大家不齿的————骂人骂得极有水平!还非要把院子分得四分五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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