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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30 11: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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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支持!
千万不能五十步笑百步.无论是1%,还是0.1%都应该公布.而且无论是业主委员会还是物业,只要涉及到相关权益的人,大家就都有权利去了解情况.
我记得,关于篮球场的收支应该在业主公告栏中张贴过.如果楼上的是捐款的人,而且没有看到公示的话.我建议你可以直接去业主委员会查询.电话:13683044736.这是您的权利,谁也无法剥夺!
关于CAO,LI的问题,你不认识他们,我也不认识,也许76楼的比较了解,所以才如此说吧.我也无非是听别人说讲话的是谁,或者是她俩自我介绍时才知道谁是谁的.但我却亲眼见到和听到她俩公开宣布退出业主委员会.而且还积极参加并主持了'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根森会议.我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倾听和理解.觉得作为现任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和其他几位同心协力来为广大业主做公益事业.而不应该处处讲业主委员会的坏话,更不可以随意诋毁其他委员(他们也是公民和普通业主呀).发现问题可以把事实将出来,我发现CAO还是这儿的班主呢.有什么话不可以说.为何非要和物业死死地绑在一起?非要弄成'天通苑'一样?操纵物业去霸占亿元的大修基金才好吗?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是合同的双方,搞好关系是应该的,但如果处处从物业的角度出发,处处维护物业的利益,请问这样的业主委员会会保护业主的利益吗?与其如此,不如不要.所以,我的看法很简单.用事实说话!所以也请楼上的提供解买主任出尔反尔,耍手段的证据.让广大业主看清楚谁对谁错.同时,#76的也要摆出证据才可以以理服人.否则,让大家看到的除了谎言和谩骂,又有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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