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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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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5: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04月04日07:13   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薛明

昨天,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多方渠道证实,曾主管上海土地工作的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已经被有关部门调查。这是继上海市房地局原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朱文锦落马后,又一位与土地管理有关的更高级别的上海主管部门高层人士接受调查。


有关殷国元“出事”的消息早在十多天前已经传出,昨天,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大约就在十天前,上海市房地局已经就此事进行了内部通报。


资料显示,殷国元从1994年10月开始就任上海市土地局副局长,1995年1月开始就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根据记者搜索的相关报道,2004年下旬,殷国元仍以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身份在媒体上露面,在2005年10月的一次报道中,殷国元的公开身份变为“上海土地学会”会长。


“因为主管土地审批,所有几乎市局负责的土地出让合同都需要由殷签字,他是朱文锦的顶头上司;很多人认为他也是一个对于土地问题很有研究的学者型官员。”一位曾在上海房地局工作的人士告诉记者。


2006年11月6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内部通报: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朱文锦已被有关部门调查。而根据今年3月初上海市纪委、上海市监察委员会传出的信息,在调查上海市社保资金案过程中,9名涉案党员干部因严重违纪问题被调查,其中对朱文锦的描述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贵重物品等财物。”


接近殷国元的人士则称,今年以来,因“土地管理工作问题繁杂”,殷国元精神比较紧张,“喝咖啡喝得特别勤。”


昨天,上海市相关纪律主管负责人没有否认殷国元被调查的消息,但是拒绝对殷国元一事是否可界定为“双规”给出答案,表示未来一定会对此事有正式通报。


截至记者发稿,殷国元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殷国元目前仍担任会长的上海土地学会相关人士则告诉记者,“一段时间内是不会找到他本人的。”

[ 本帖最后由 安奇 于 2007-4-4 15:14 编辑 ]
发表于 2007-4-4 23: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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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5 10: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土地管理系统遭“彻查风暴” 涉及多名官员

http://www.cnstock.com/jryw/2007-04/05/content_2025910.htm  

[薛明 ]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7-04-05 02:57  
  
  在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被调查前后,多位上海土地管理系统的中高层人士相继被调查,其中不乏局处级干部———上海过往几年的土地管理以及其间可能存在的问题正面临一场彻底的清查······  

  □本报记者 薛明  

   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被调查 曾主管土地审批

  “曾经的十年‘土地爷’被调查,今天一早,上海地产界‘满城尽说殷国元’!”昨天,上海证券报《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被调查》独家报道一经刊发,上海某大型房地产企业高层就向记者表示。然而,此前的朱文锦、殷国元这两位“土地爷”被调查或许还只是一部分。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在殷国元被调查前后,多位上海土地管理系统的中高层人士相继被调查,其中不乏局处级干部———上海过往几年的土地管理以及其间可能存在的问题正面临一场彻底的清查。

  多名中高层“土地爷”被查

  经上海证券报调查,除此前的上海市房地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朱文锦被双规、主管土地的原副局长殷国元被调查外,大约2个月前,上海房地局直属单位之一———上海建设用地事务中心的一位原副主任也被调查。另有消息称,有级别更高的官员也在接受非隔离式的调查,以及有高级官员可能受到内部处分。但是,目前仍未公布调查结论。

  此后,记者从另一位上海资深房地产专家处得到证实,上述建设用地事务中心副主任在两年前离职,后任香港某房地产公司副总裁,被调查的原因也与其在上海土地管理部门期间的工作有关。

  “他管了十年地”

  “殷国元是上周五晚上10点半,被相关部门从飞机场直接带走的,据说是被人检举的,和一家楼盘的土地审批直接相关。”知情人士透露。据记者推算,殷国元应该是在3月23日被有关部门带走的,知情人士称对殷国元的调查性质应该是“双规”。

  资料显示,殷国元在1995年至2005年期间担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分管土地工作,行政级别为正局级,是已被“双规”的原房地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朱文锦的直接领导。从2005年开始,殷国元从房地局离任,担任上海土地学会会长。消息人士称,目前上海土地学会由常务副会长顾华昌主持工作。

  1995年至2005年,正是上海市房地产从计划走向市场、从低点走向鼎盛的时间。“这个10年,殷国元基本上都在负责上海的土地审批工作。”一位曾经在上海房地局工作的人士介绍。

  接近殷国元的人评价部队出身的他“和谒可亲,有学者风度”。关于殷国元被调查的原因,相关人士猜测可能与违规审批土地有关。“帮别人办了点事,自己有点好处。”

  2006年11月3日,上海市房地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朱文锦被带走“隔离调查”。3天后,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就此进行了内部通报。至今年3月,有关部门对朱文锦的调查结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贵重物品等财物。”“还以为朱文锦一事定调为个人问题后,相关调查基本结束,没想到会出现这种(后续调查)局面,看来彻查的决心很大。”一位房地产界知名人士称。

  土地管理彻查风暴

  “不可否认,上海土地管理系统正面临一场全面的问题清查。”向记者透露消息的相关人士称。

  根据专家介绍和此前报道,此次的“出事者”多来自上海土地管理的权重部门。从2001年开始,上海新增土地出让使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由上海土地储备中心运作。但是,朱文锦所在的土地利用管理处作为土地交易的登记备案机构,依旧有着较大的隐性权力,比如闲置土地的清理、收回,房地产项目规划变更的审批等。另根据相关资料,上海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也是协调、组织、审核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等一系列重要工作的核心部门之一。

  “这些领域在监管不力时,可能是土地环节中寻租空间最多的领域。以闲置土地管理为例,具体到每个地块,土地利用处有很大的腾挪空间,是同意其继续延期开发还是在经济上处罚,甚至收回使用权,土地利用管理处都有一定的衡量权。”分析人士称,“在上海究竟有多少闲置土地的话题上,殷国元又曾是频繁发表观点的房地局领导之一。”

  可能出现寻租的另外一个领域,是房地产项目用地性质的变更和规划变更。“这也是土地市场一度混乱的核心表现。”一家房地产公司高层告诉记者。比如某大型新城的建设,在建设之初都是耕地,到现在新城已经建设完成,但土地性质仍有很多还不清晰。另外,一些自营性用地、行政中心、临时绿地,虽然根据政策可以有一定比例的建设面积作为配套设施,但是变相成商业地产项目,也非个案。

  相关专家表示,土地管理包括收购、储备、出让等多个环节,目前除了一级出让市场可以通过“招拍挂”达到相对透明外,收购环节的收回、征用以及储备等方式,透明度是个问题。另外,开发商的违规运作也可能通过寻租脱离监管。

  市场人士认为,如果清查,“不少表面‘神秘’的项目背后都可能有违规的可能。”

  ■记者观察

  “土地爷”落马  土地监管再受关注

  □本报记者 薛明  

  

  从上海市房地局原土地利用处处长朱文锦到主管土地审批的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殷国元,再到还未对外公开的另外几位中高层管理人士,自从去年年底以来,对上海土地管理系统以往问题的低调清理从未间断。在这些曾经的“土地爷”落马背后,已经深入土地交易诸多环节的一些问题浮出水面。

  “虽然从制度上来看,土地管理有各类职能部门进行把关,但土地审批中的弹性还是挺大的,也容易滋生腐败。”一位接近上海市房地局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如土地出让、变更用途等环节都存在一定的“腾挪空间”,“一些旧账如果翻出来,签字的人都逃不掉。”

  另据介绍,如今地方的土地市场往往是一、二级分离。一级土地市场如土地储备环节,主要是运用地方政府权力进行征用,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实现市场化的运作;而二级土地市场如对待土地囤积问题,无论是同意延期开发还是给予经济处罚,也给一些“把门的人”留下“职务之便”。

  “上海以往的土地市场改革有时就像个裹着小脚的女人,想迈却迈不开步。”一位业内专家向记者这样形容,“无论是土地出让金这样的小合同还是拆迁安置补偿等大合同,我认为该市场化的地方就应该放得开,完善制度,公开透明。毕竟只有政府尽力,百姓才能得实惠。”

  另一位业内分析师指出,从去年开始,一场涉及面很广的土地反腐风暴拉开帏幕。“个别地方官员与房地产商之间的亲密关系成为中央整顿房地产市场的重大障碍,好在目前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都是查人与查事相结合。如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布的2006年全国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就显示:去年查处结案9万多件,90%以上土地违法案件与地方政府相关,被处理的相关责任人近3600人。”

  一边是严打已经暴露的腐败人和腐败事,一边则是制度上的完善。去年发布的“国六条”和“九部委15条意见”中,都要求各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整顿房地产市场,并宣称将严肃查处审批土地和房产开发中的官商勾结行为。这次,以雷厉风行的手段拿下一批与房地产腐败案有关的官员,也显示了中央希望在整顿房地产市场问题上尽快取得突破的决心和力度。
 楼主| 发表于 2007-4-5 10: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暂扣服务保证金就是贪污吗?无稽之谈!

原帖由 业主 于 2007-4-4 23:29 发表
20万法院在调查



无论是谁贪污,都是犯罪.该抓就抓,该判就判.
但如果是因为合同双方由于一方未按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当然另外一方有劝暂扣服务保证金,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完工后再退还.这和物业收取大家的装修押金不是一样的吗?如果我刚装修了一半就去要装修押金,物业会退吗?如果不退是不是也等于贪污呢?
看来楼上的虽然很像当时代庄园的业主,但恐怕首先要理清通常意义下主人和保姆的关系.不要和保姆沆瀣一气,搞不正当关系,来坑害小区的其他业主.

看看二十万物业押金都说明了什么?
扣着业主的几图几书不给,隐瞒启动基金,虚列收费项目,帮助黑心的开发商代收临时电费,超标准多收物业费...真是謦竹难书.还好意思在这儿恬不知耻地为了要会二十万的押金欢呼.还有点羞耻心吗?

暂扣不表示不还,更不等于贪污.

如果业主委员会在物业完成二十万押金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后,拒绝退还,广大业主不会同意;同样,如果在物业没有完成合同中约定的项目之前,业主委员会就退还二十万押金,广大业主也不会同意.

说话不讲事实,搞歪门邪道,干没有良心缺德的事情.睡觉会不踏实,见到黑白无常的.
发表于 2007-4-5 12: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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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13: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5楼的如是业主,你有权去业委会调查,如他们拒绝你完全可以在这里谴责他们,没有必要在这里瞎猜。

再说老盯着这20万有什么意思,有什么新鲜的吗?
发表于 2007-4-5 13: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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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14: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业主 的帖子

20万官司是无合同仍然滞留的物业和业委会之间的官司。 业委会是业主经过投票产生的,他们暂扣20万保证金也有楼上各位明事理的人所说的道理,对普通业主有利。
你在这急什么?难道是你的钱不成? 别以为披着“业主”的皮就没人认出你是只狼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4-5 14: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捺不住了吧.狐狸的尾巴终于露了出来.
藏的了一时,躲不过一世.
换身羊皮,接着来.
看下次能憋多久?
要一次比一次长,才有进步哟.

道理很简单:法院判了二十万该还,先不论合不合理,就该还,除非业主委员会继续向上申诉,如拒绝执行生效的判决书,就是不还.物业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发现贪污,中饱私囊的事情,不仅你不答应,广大业主也不会答应的.你有何必如此猴急呢?
即使最终还了二十万,你认为物业就可以把持着小区的资料不还,继续乱收费,多收费了吗?痴人说梦也得看对象.可能欺负乡民,收买买办,和蒙蔽高小没有毕业的还可以.对小区的广大业主,少来!
近期还有几个(同一伙)无聊的在散布什么维权的不交费,享受别人的服务等谣言.请问按什么标准交?是居委会定的吗?没有业主委员会签定的物业合同,和物业几年来的收支明细,怕再想变着法地骗业主交费没有这么容易了.贼喊捉贼的事情少做为好.
既然有这么多业主偷偷摸摸交费还羞于让人知道(只有鬼才信),你们的红利有了,就更不该这么猴急了.气大伤身.折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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